让文物“活”起来不能偏离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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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让文物“活”起来不能偏离文化价值
八月,旅游“最火暑期档”如约而至,古城游也成为不少游客的选择。但在甘肃天水,不少市民和游客发现,修缮一新的天水古城在商业化运营后,文保院落内进驻了诸多业态,包括日式餐厅、火锅店、罐罐茶等。不仅参观区域受限,消费门槛提升,一些甚至被“改头换面”,危及院落安全。而就在此前几年,当地拨付西关古城保护资金就超过8.88亿元……不少网友对此义愤填膺,纷纷表示该严查。(8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
相关资料显示,此次29处文保单位修缮是由秦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授予天水市名城保护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特许经营权,,并要求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相关流程,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县级文物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状况开展评估。但纵观具体实施过程,所谓要求竟成一纸空文。所有“改头换面”的经营均系未批先设、未批先修,而主管部门也以未收到任何报批手续而无从监管为由推诿卸责。
由此解读,秦州区此举或属 “动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行为,是符合国家文物部门相关规定的。但国家文物局在去年8月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中,已首次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及参与内容、方式和程序等,要求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但透过此次事件,表明文件要求并未落实到位,当地政府部门也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引导”。
进一步反思,人们更会疑窦丛生:从天水市财政局拨款到秦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授权,再到目所在县文物保护部门,难道就没有人真正关心8.88亿元巨额修缮款的具体使用情况?对于这笔由纳税人血汗钱积累的修缮巨资,相关部门就没有相互沟通联动、协商监管举措,而是任由承办者随心所欲、我行我素?也许,当地对这些文保院的“利用”价值原本就定位于“商业化”层面,此次修缮就以承办者的“思路”框架而无需过多干预。这显然属认知误区,甚至是一种缺乏对古建筑文化价值缺乏深层次认知的短视和错误行为。
按照“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文保院落能否商业化?答案是肯定的。充分活化利用,就当对古建筑施以“解放”与“拯救”,让其释放出更多经济与社会价值。但如何商业化却需要合理化探究。古建筑最根本和最长远的魅力所在,就在于其文化底蕴和历史渊源。让文物“活起来”的前提就是让其健康“活下去”。这就需要加强文物保护、努力修旧如旧,“让人们通过文物承载的历史信息,记得起历史沧桑,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
诚如有市民对此次改头换面修缮的诟病:纯粹是突出商业利益,没有文化沉淀,没有真正原汁原味的东西,古城就“三不像”。保护是利用的前提,利用是保护的拓展,这是相得益彰的辩证关系。管理放纵、改头换面、监管失位,只会给文物带来重重隐患。让文物“活”起来可以有诸多路径,但决不能一味趋利、偏离文化价值、让文保院落再遭破坏的这条路。(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