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每日视讯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相关资料图)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3: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星期
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苑路 168 号梦洁工业园 3 楼综合会议室。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0,376,0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93%。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8,600,6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69%。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75,3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940,295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
反 对 票 为 809,800 票, 占 参 加会 议 有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5% ; 弃 权票 为
表决结果:同意 29,940,295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
反 对 票 为 809,800 票, 占 参 加会 议 有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5% ; 弃 权票 为
表决结果:同意 29,940,295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
反 对 票 为 809,800 票, 占 参 加会 议 有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5% ; 弃 权票 为
表决结果:同意 29,940,295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
反 对 票 为 809,800 票, 占 参 加会 议 有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5% ; 弃 权票 为
表决结果:同意 29,940,295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
反 对 票 为 809,800 票, 占 参 加会 议 有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5% ; 弃 权票 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65,55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54.39%;反对 809,8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数的 45.61%;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表决结果:同意 29,940,295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
反 对 票 为 809,800 票, 占 参 加会 议 有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0.45% ; 弃 权票 为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65,55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54.39%;反对 809,8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数的 45.61%;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表决结果:同意 29,940,295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0%;
反对票为 150,435,71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65,55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54.39%;反对 809,8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数的 45.61%;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9,566,205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
反对票为 809,80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弃权票为 0 票,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65,55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数的 54.39%;反对 809,80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数的 45.61%;弃权 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
该事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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